林知恩熟练接过,将头发扎起。
一切都那么自然。
等扎完了,狼霆都收回手了,林知恩才后知后觉惊喜看过去。
“狼霆,你下意识的动作又出现了。”
“你记得我对芝麻过敏,甚至你看皮筋你也记得。”
林知恩笑容越来越大,语气越来越笃定:“这个皮筋,你不能再说是水华的,她是短发,她用不到皮筋,只有我能用到。”
狼霆看着自己空荡荡的皮筋,表情复杂。
在今天之前,再给林知恩递过去皮筋之前,他甚至不知道皮筋的用途。
他不明白为什么要戴这个莫名其妙的皮筋,前两天他甚至拿下来过,但是拿下来总觉得少了什么。
摸不到皮筋,他觉得心里都空荡荡的,最后又戴上了,只当是首饰。
可原来它不是。
“它是元帅给你准备的。。。。。。”
“是。”
林知恩其实也记不起元帅手腕上是什么时候开始有皮筋的,以前家里为了省洗发水甚至省水,一直剪的‘儿子头’。
有时候甚至比男生的还短,又是她那亲妈不用心剪的,坑坑洼洼狗啃似的。
她时常会被嘲笑笑话,也很羡慕那些有漂亮头绳发饰的漂亮小女生,可羡慕也没用。
后来能养长发了,但不习惯扎头发,但是吃饭时候又嫌总掉。
元帅发现了她这个习惯,还总是到处找皮筋,他手腕上就总是有一根皮筋。
只要他在身边,林知恩就再不用找皮筋了。
元帅消失后这一段时间,他润物细无声的这些体贴细节,总是在不经意间,让林知恩想起。
水华抢别人的匹配人都抢习惯了,她自信,万无一失,可就像她之前说的,那些习惯喜欢刻在骨子里,便是失忆了,他爱的习惯还是没变。